目前公示条款:
一、取消D/S身份,设定固定停留期限
取消D/S制度:全面删除8CFR中关于F、J、I签证“DurationofStatus”的表述。
单次入境最长停留期:F及J签证:根据FormI-20或DS-2019上的项目时长给予入境停留期,单次授权最长不超过4年。
I签证:取消D/S,改为按具体工作任务时长给予固定停留期,单次最长不超过240天(部分来自中国大陆的媒体代表按特定规定执行)。
延期程序(EOS):若需在固定停留期满后继续留在美国,须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(USCIS)提交延期申请(Form I-539等)或重新离境入境。
二、学业与身份管理限制
离境宽限期缩短:完成学业或授权OPT后的离境准备时间从原来的60天缩短至30天。若中途提前终止学业,也须在30天内离境或转换身份。
转学与变更学业目标限制:首年限制:F-1学生在初始Form I-20发放学校完成第一学年的学业前,原则上不得转学或变更学业目标(除非SEVP特批)。
研究生限制: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F-1学生在学业期间禁止变更学业目标,且不得转学。
同级/降级转学限制:完成某一学历后,仅允许升读更高学历项目,禁止在同级或更低学历层级之间变更/重新就读。
语言培训课程限制:语言培训学生的累计停留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(含假期与休学)。
不可接受的延期理由:因学术警示、停学或学生自身反复无法/不愿完成课程导致的延误,不能作为申请项目延期的正当理由。
三、工作授权与状态维持
等待延期期间的工作授权自动延长:在及时提交EOS申请且等待adjudicate 期间,针对因紧急经济困难获得的校内/校外工作授权或J-1工作授权,可自动延长最多240天。
OPT衔接:在规则生效前6个月中,针对申请post-completion OPT或STEM OPT的学生提供短期过渡豁免。
最后,对于公众关切集中于USCIS审理延迟导致身份失效的风险、对高校和雇员的行政负担、学术灵活性的丧失等。DHS回应合法停留认定:只要在停留期满前及时递交EOS申请,在审理期间均被视为“合法授权停留期”,不会累积非法滞留。
1、对本科生基本没影响,如果你四年内完成学业;
2、对美本转学也没有影响(少数半学期就申请春季转学的会被杜绝);
3、离境期限缩短,所有学生都要做好时间规划;
4、对研究生影响比较明显:
1)选好专业和学校,因为后面不允许转;
2)同学历限制,不能刷二硕或降低学历;
5、就算公示通过,也是60天后,对2026Fall基本没影响,但之后的学生都会受新规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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